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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编号 930 类型 在线咨询 提交日期 2015-09-13
标题 关于教师接续工龄的问题
内容 大学毕业后,到学校担任代课教师,期间无间断,后经招录后仍分配至原学校任教,如何接续工龄,应向那个部门申请,需要提交什么手续,(招录资格审查已提交工资表等连续工作证明文件)。
回复人 宁晋县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15-10-10
答复内容       你好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如果自就业起至招录期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,可计算为工作年限。具体情况可联系人社局福利股,电话5689033。